越南不允许外企销售自身进口商品
2008-05-04 09:46:22.0
  据越南《投资报》7月25日报道,根据越政府第23/2007/ND-CP号决定,越南贸易部近日下发了第09/2007/TT-BTM号通知。据此通知,越南允许外资企业进口不属于禁止和暂缓进口商品目录中的商品,外企有商品进口权,但不能成立分销进口商品网点。

  报道称,上述通知规定,外企只能将进口商品销售给有权经营或分销该商品的商家。 转载自:中欧商务促进网(http://www.cneuu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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